L1签证定义:跨国经理人(相对于中国人来说)是指从中国母公司排到美国分公司去管理的跨国经理人、高管、总裁或者管理者。
办理美国L—1签证的相关因素:
1、申请人的主要相关情况
(1)必须是美国分公司的股东,或者符合L—1签证定义相关职位要求。
(2)必须将在美国分公司任经理或以上职务
(3)申请签证的前三年在中国母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
例如:某人A从2015年1月份开始一直在中国母公司任高管一职,于2016年2月份申请美国L —1签证,这种情况下申请人的主要相关情况是符合最基本的要求的。但是申请人A也可以提供英文教育背景相关资料、相关学历证明、相关出国记录、银行流水、工作证明等其他资料。
2、中国母公司的主要相关情况
(1)最少成立一年半以上
(2)注册资金在100万人民币以上
(3)处于盈利状态
(4)正常纳税
(5)年营业额
(6)持有美国分公司有51%以上的股份
(7)对美国分公司的运营有决定权
(8)中国母公司的规模,包括:现有员工人数、经营范围、办公场地等,以及公司的网址、简介、相关宣传册、商业计划书、组织结构图、相关业务合同、雇员名单和工资表、公司所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、与美国的业务往来。
例如:申请美国L—1签证时申请人A所提供的中国母公司B 成立于2000年,注册资金为200万元人民币。从2000年至2016年公司B 始终处于盈利状态,且年营业额均在150万元人民币以上,对美国分公司控股,决定美国分公司的运营。在这钟情况下中中国母公司B 是符合情况的,对申请人A 是十分有利的。
3、美国分公司的主要相关情况
(1)新成立或者是成立已经满一年,有联邦税号和账号
(2)实际经营,有商业用房的租房合同。
例如:中国母公司B派申请人A 去美国分公司C任高管。美国公司C是新成立的,并且已经申请了税号和账号,有商业用房的租房合同,办公室(75平米以上)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。这种情况下申请人A 所提供的中国母公司B和美国分公司C是符合要求的,并且需要这些材料递交到移民局去审查。
4、面签:L—1面签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
(1)有效护照:护照不能有空白的签证签发页面,不能损坏,不能过期。
例如:申请人A预计2016年12月到达美国,但是护照在2016年11月份过期,此时申请人A在面签之前需要申请一个新的护照。
(2)照片:6个月内的5cm*5cm的见方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,照片的电子文档需要上传至DS 160表的网页。照片的时间和规格是必须要按照要求准备的。
(3)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: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需要出示申请费收据原件两联。
例如:申请人A获得了美国政府赞助的签证,在递交申请时可以面交申请费用。
(4)递交DS—160非移民签证申请表(所有非移民签证的申请人都必须填写)
(5)支持性文件